米克∙梭特律师事务所

专利商标代理机构


摩尔多瓦外观设计

单一国家专利摩尔多瓦

米克·梭特律师事务所(MSP)提供摩尔多瓦外观设计全范围法律服务,包括外观设计检索、外观设计说明书撰写、外观设计申请及进一步操作,外观设计年费缴纳,外观设计著录事项变更和备案,外观设计转让协议和备案,以及相关诉讼。我们竭诚服务客户,保障客户利益最大化。

摩尔多瓦外观设计有效期自申请日起最长25年。首次保护期5年,可续展4次,每次5年保护期。

摩尔多瓦外观设计新颖性宽限期为申请日前12个月。在此期间公开外观设计申请内容,不丧失新颖性。

摩尔多瓦外观设计允许一件申请多项设计,多项设计必须属于外观设计洛迦诺分类下的同一类,装饰品的多项设计必须是同一设计构思下的一套产品。

摩尔多瓦外观设计申请程序

提交外观设计注册申请同时应提出实质审查,6个月内进行实质审查。如申请符合可专利性要求,将下发授权决定通知。申请人缴纳授权费、公告费和第1-5年年费后,专利局将颁发外观设计专利证书。

摩尔多瓦外观设计申请需要6-12个月

境外申请人必须委托当地专利代理人代为申请外观设计专利。

摩尔多瓦外观设计申请材料

  • 1、申请人、发明人的姓名、地址和国籍;
  • 2、外观设计附图(图片、照片或文档),包括主视图、俯视图、仰视图、侧视图、前视图、后视图;
  • 3、外观设计本质特征描述,如有;
  • 4、申请人签字盖章的委托函原件,不需要公证或认证,应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提交给专利局;
  • 5、优先权文件,应自申请日起3个月内提交给专利局,如要求优先权。

摩尔多瓦外观设计申请要求(巴黎公约途径)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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